截至目前,我国法律关于婚姻中的“冷暴力”问题还留有一定的空白。如果在婚姻生活中遭受到了另一半的冷暴力,可以以此为理由请求诉讼离婚,但是,家庭冷暴力不属于离婚损害赔偿的理由之一,因此也不能要求精神赔偿,但是可以在请求离婚的时候,要求在分割财产时予以照顾。
丈夫去世妻子必须要赡养丈夫父母吗
丈夫去世妻子没有义务赡养丈夫的父母。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协助义务只适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旦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协助赡养义务将自动解除,丈夫先于婆婆死亡,儿媳不属于法定的赡养人,没有相应的赡养义务。只有成年子女,才具有对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其他人都不具有赡养他人父母的法定义务,两人形成了婚姻关系,作为儿媳也不具有赡养丈夫父母的义务,赡养公婆不是儿媳的法定义务,丧偶儿媳对丈夫父母尽了抚养义务的,可以作为丈夫父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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