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离婚的,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依法提出上诉。
双方当事人在15天的上诉期内均不上诉的,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自调解书送达时起原审判决即视为撤销。
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
对于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
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对离婚案件裁判类型及权利救济途径有哪些
根据一审裁判类型的不同,当事人的权利救济途径做了以下区分:
1、一方起诉离婚,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原告不服的,可以就该裁定提起上诉。
2、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未制作调解书
离婚案件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属于法定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的情形,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捺印生效。此种情形,当事人行使了处分权,不能提起上诉。
3、调解的离婚案件,制作了调解书
离婚案件在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情况下制作调解书的情形十分罕见,如确实发生此类情形,并且调解书送达前有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对该未生效的一审判决,原被告双方均可提起上诉。
4、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离婚案件经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不准离婚的,在该判决未生效前,原被告均可提起上诉。(注意:因离婚案件不仅涉及身份关系,还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及债务问题,二审法院如果认为应当判决离婚,应就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问题作调解,调解不成的,不能直接改判离婚,而应发回重审。换言之,这种情形下当事人提起上诉的请求是受到限制的)
5、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案件,双方均可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可以改判不准离婚。二审法院审理后,仍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作出判决。
6、法院作出的不准离婚或者准予离婚的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
法院作出不准离婚或者准予离婚的判决,原被告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未提起上诉的,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原被告均不得提起上诉。
二、物业管理纠纷的诉讼流程
当事人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民事、行政纠纷是较常见的方式。诉讼的管辖是人民法院。与仲裁明显不同,人发法院对已提交诉讼的当事人管辖是强制性的。
(一)当事人一方(原告)提交起诉状,起诉到法院;
(二)法院立案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三)被告提交答辩状;
(四)开庭:调查、辩论、调解;
(五)制作调解书或一审判决书;
(六)双方均不上诉,则判决书生效;或一方不服提起上诉,进入第二审程序;
(七)第二审审理:制作二审调解书或下达二审判决书,此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述;
(八)最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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