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得财产的性质怎样认定,离婚时怎样分配
时间:2024-01-11 12:08:55 40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得财产的性质怎样认定,离婚时怎样分配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得财产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归属,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均分配。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一方婚前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时怎样分

夫妻一方婚前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具体如下: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三、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买房,离婚时怎样分割

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买的房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具体怎么分割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怎样分割。

法院可以根据情况按以下方式判决: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由出价高者获得房产,然后这一方需要给予对方补偿。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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