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能给孩子改名。但需要父母协商,公安机关可以拒绝接受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也就是说,抚养孩子的一方无权单独改变孩子的姓氏,即使改变了,对方也有权要求恢复原来的姓名。因此,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无权单独改变孩子的姓氏。理论上,如果离婚后想合法改变孩子的姓氏,只能在协商的基础上协商改变。
离婚后孩子改名如何办需要花钱
1、离婚后孩子更改姓名的方式: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籍、离婚证到公安机关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在我国公民个人改名字的时候是不需要交任何费用的,但是更改姓名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改名字的条件。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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