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由饲养动物而对他人造成损害时,动物的饲养者或管理者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然而,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损害并非由于受害人自身故意行为或严重疏忽行为所导致的,则饲养者或管理者可要求免除或适度减少其责任。
此外,当由于第三方的直接过错而引起动物致害事件时,受害方既可向动物的饲养者或管理者提出赔偿请求,亦可直接针对第三方申请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