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机构:房屋所在区房管局
办理流程:
1、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书。
2、住宅到房产大厦二楼西厅地税局窗口完税,非住宅到各区地税局完税。
3、继承人持规定资料,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受理窗口申报。
4、资料齐全,签字完毕后,工作人员收件并开具回执单。
流转程序:申请——区局受理——区局审核——市局受理——市局初审——市局审核——市局制证——市局发证——市局归档。
收费标准:1、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由继承人承担。2、交易手续费:1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由继承人承担。
办理地点:房屋所在区房管局
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8:3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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