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房产过程中,若支付了定金但无法取回,并不必然代表该行为是合法的。
根据我囯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若卖方未能按照预订的条件履行合作事宜或未能达到合同目的,导致买卖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此时卖方应向买方补偿双倍于定金数额之款项作为赔偿。
然而,若是由于不可抗力等非人为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得以执行,则卖方有权要求退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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