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港失业保险金停发收费吗
不收费
二、贵港失业保险金停发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三、贵港失业保险金停发受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四、贵港失业保险金停发办理地点
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885号院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医保分中心贵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26-38号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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