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损伤参与度申请书要如何书写?
申请人:
被申请人:
1、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被申请人治疗产生的费用与交通事故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被申请人在本案交通事故中自身疾病的损伤参与程度进行鉴定。
2、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诉至贵院,现已受理,被申请人在事发前就以及存在胸椎盘突出的病情,在本案被申请人所提供的鉴定报告中“胸椎间盘突出,椎管狭窄,左下肢不全瘫”病情及症状,申请人认为系其自身原存椎体退行性变和车祸外力两因素共同作用所致,自身因素是主要原因,车祸外力因素是次要原因,在计算赔偿责任时应考虑损伤参与度。
被申请人在医院就诊过程中产生医疗费用,通过申查病历资料及出院费用清单,存在一些检查和治疗措施与被鉴定人实际病情相符,或可能存在除其目前病情以外的疾病进行相关检查和用药的治疗措施,部分医学检查、相关辅助及常用耗材用药不符合诊疗技术规范和病情需要,存在超出病情范围的情形,在本案鉴定中以及责任最终承担时,应坚持公平公正,应区分自身疾病和交通外因双重因素影响下的治疗医疗费,不能全让申请人承担,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附则5.3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时,应排除其原有伤、病等进行评定,现需要对被申请人损伤参与程度予以确定,请贵院安排鉴定事宜。
此致
X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X年XX月XX日
二、分级
损伤参与度可以分为五级:
①、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完全由损伤所造成,疾病未起作用,损伤与后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为100%。
②、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主要由操作所造成,疾病只起辅助作用,则损伤与后果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为70~90%。
③、既有损伤又有疾病,两者单独存在都不能造成目前的后果,或者在造成目前后果的作用上同等重要,难分主次,则损伤
与目前后果之间系界限型因果关系,为40~60%。
④、既有损伤又有疾病,损伤是诱发或加重因素,即损伤比较轻微,对人体没有大的危害,但能诱发或促进疾病的发作,则
损伤与目前后果之间系间接因果关系,为10~30%。
⑤、既有损伤又有疾病,若后果完全由疾病所致,则损伤与后果之间无因果关系,为0%。
为了更好的保障行人以及驾驶员的生命安全,国家也是会规定所有的驾驶员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如果没有按照规定去驾车也是会造成交通事故的,那么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也是需要及时的报警,然后通知保险公司进行现场勘验手续,在确定责任方后也是可以依法索要赔偿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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