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异地办理新规定:公民本人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
身份证异地办理需要什么
1、申请人持有居民户口簿或原居民身份证的,且在当地有流动人员登记信息;2、在当地有“流动人员登记信息”,并在当地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执照的;3、在当地有“流动人员登记信息”,并持有在当好的居住证明,包括:本人房屋产权证明、出租屋租赁合同、亲戚或朋友提供居住房屋的证明或街道、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4、持有当地大中专院校、中小学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
《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二条
提高异地受理工作效率。公民本人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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