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伙散伙可以自行清算。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缴所欠税款,注销税务登记;清理债权、债务;剩余财产的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的,别的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与退出合伙企业结算,退还退出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合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应当扣除应当赔偿的金额。合伙企业退休时有未结算的事务的,事务结束后结算。
公司的合伙人退出了,怎么清算?
合伙人退伙的时候要根据合伙企业财产状况分出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有过错的,在分出财产的时候应该扣除应当赔偿的金额;合伙企业有债务的,退伙人在退伙的时候应该承担共同清算债务的责任,然后再分出理应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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