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一、被扶养人生活费怎么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二、人身损害找哪个法院
1、如果你是单位员工,可以让你的用人单位开个在岗证明,有具体收入的话,也可以出具相关的工资凭证。
2、如果你是个体经营户,你可以出具相关的营业执照,如果可以证明你的年收入的,那可以出具相关的发票单据。如果没有相关的单据证明,那法院在计算标准时会采用上一年度你所在省的收入标准进行计算,详细标准请参考各省发布的《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统计公报》。
3、《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一原则规定,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如果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居民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可按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共计20年。
所以一般都要受诉所在地法院的标准计算,只有经常居住地或住所地高于受诉法院的,可按居住地计算。你需要查一下的住所地的标准和受诉法院的标准哪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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