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协议管辖权一般是不可以的,当事人需要遵守协议管辖的约定。
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或者财产权益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
署名权能否放弃
作者的署名权不得放弃,其所作放弃声明的行为无法律效力;纵使作者作出放弃署名权的声明,非作者也无权取代其署名权,仍然不得在其作品上署名。
我国《著作权法》并未明确规定署名权不得放弃或转让,但署名权属于著作人身权,而著作人身权所要保护的是作品和作者之间的人身联系。按照人身权自身的逻辑,他们不能转让,也不能继承。因而也就不能放弃。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全文37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