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属于双方行为。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一般要通过签订赠与合同或口头约定等形式来完成,并且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当赠与物已经交付且又不存在法定撤销事由的,一般不允许赠与人再反悔。
一、赠与和给予的具体区别
两者的区别如下:
1.赠与需要有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如果一方有赠与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赠予只有一方的给予,不需要另一方的接受与否,只要赠予方同意即可成立实行。
2.赠与是法律语言,是一种极为严谨的表达方式,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赠予是文学语言,并不是一个法律用语,从法律角度无此定义。
3.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赠予是指送财物或他物给人,是一种单方面的行为。
4.“予”本身就含有给某人的意思,所以赠予有时候可以不用接人,直接接物;而“与”后面就只能是接人,指向受赠对象,所以赠与之后所接的只能是人。
二、赠与需要公证吗
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不禁止。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
三、没有赠与协议赠与是否有效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其财产免费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从性质上看,赠与合同属于承诺合同,即承诺成立的合同。因此,如果当事人就财产赠与达成一致,无论是口头、书面还是实际支付,赠与都是成立的。但是,赠与合同的成立并不意味着赠与生效。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有三种:
1、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以来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生效。
3、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协议为准。
合同生效的实质要素:
1、为人在签订合同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是真实的;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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