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人持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和拆迁安置方案,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并领得《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被委托单位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领得《代办拆迁许可证》后方可代办拆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一、农村征地拆迁程序是怎样的如何进行征地拆迁
进行征地的程序:1、办理用地申请。2、拟定征地方案。3、征地审查。4、征地审核与批复。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6、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8、补偿安置的实施。9、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拆迁的程序:1、用地单位申请领取规划用地许可证。2、申请拆迁许可。3、进行拆迁宣传。4、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5、暂停有关活动。6、拆迁人向房管部门确定拆迁实施方案。7、拆迁人委托评估机构对被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等进行拆迁评估。8、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9、拆迁安置。
二、征地拆迁需要什么流程
1.拆迁人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公告;2.拆迁人拟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方案;3.拆迁人向区县建委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4.区县建委审核发证,并发布拆迁公告;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三、拆迁的方式有哪些?
拆迁的方式有统一拆迁、自行拆迁和委托拆迁。确需拆迁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自行拆迁是指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委托拆迁是指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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