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人需要提供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和拆迁安置方案,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并获取《拆迁许可证》后,才可以进行拆迁。房屋拆迁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的,必须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拆迁人委托拆迁的,被委托单位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领得《代办拆迁许可证》后方可代办拆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拆迁人需要提供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和拆迁安置方案,然后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并获取《拆迁许可证》后,才可以进行拆迁。
房屋拆迁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的,必须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被委托单位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领得《代办拆迁许可证》后方可代办拆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崇州市拆迁许可证申请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拆迁法》的相关规定,拆迁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 属于拆迁范围内合法建设的房屋;
2. 拆迁范围内被拆迁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符合拆迁规划要求;
3. 拆迁范围内被拆迁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已办理完相关手续,并具有产权证明;
4. 拆迁范围内被拆迁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尚未办理完相关手续的,拆迁人应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取得批准并办理完相关手续;
5. 拆迁人应事先与被拆迁人协商,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并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拆迁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包括上述五点。如果拆迁人符合这些条件,拆迁主管部门将依法核发拆迁许可证。
拆迁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包括:1. 属于拆迁范围内合法建设的房屋;2. 拆迁范围内被拆迁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符合拆迁规划要求;3. 拆迁范围内被拆迁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已办理完相关手续,并具有产权证明;4. 拆迁范围内被拆迁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尚未办理完相关手续的,拆迁人应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取得批准并办理完相关手续;5. 拆迁人应事先与被拆迁人协商,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并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拆迁人符合这些条件,拆迁主管部门将依法核发拆迁许可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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