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公租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长春申请公租房条件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本市城镇户籍家庭或无土地的本市农业户籍家庭;
2.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没有住房,且2年内没有房产转让记录;
3.两口人及以上的家庭人均月收入4000元以下(含4000元),单身人员月收入4500元以下(含4500元),工商注册的注册资本金或股权投资不超过15万元。
(二)新就业的中专以上学历职工
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没有住房,且2年内没有房产转让记录;
3.两口人及以上的家庭人均月收入4000元以下(含4000元),单身人员月收入4500元以下(含4500元),工商注册的注册资本金或股权投资不超过15万元。
(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1.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或者公积金其中一种累计6个月以上(含6个月);
2.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没有住房,且2年内没有房产转让记录;
3.两口人及以上的家庭人均月收入4000元以下(含4000元),单身人员月收入4500元以下(含4500元),工商注册的注册资本金或股权投资不超过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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