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该部分基金属售房单位所有。
2、购房者按购房款2%-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3、不同地区具体的维修基金收取比例不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4、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市、县财政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设备、配电线缆及设备、电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维修基金由房管局代管,申请过程较为复杂。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房屋维修基金收费情况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关事项的办理上,一方面是需要基于上述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处理,另一方面也需要基于房屋维修时所需要认定的破损情况来进行鉴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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