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问题引发的纠纷该怎么应对
对于拆迁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应当根据法律及其他相关规定,采取合法的方式加以解决。具体如下:
1.行政复议。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2.行政诉讼。对于拆迁单位作出的赔偿标准或未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补偿的,被拆迁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征地补偿协调裁决。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机制分为协调、裁决两个部分,协调是裁决的前置,未经协调的不能进入裁决。
二、拆迁纠纷诉讼流程如何
拆迁纠纷的诉讼流程如下:
1.要确认案件的被告者。个人的话,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单位的话,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由原告具状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4.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有举证期,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资料。
5.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通知当事人。若当事人正当理由迟到,人民法院会以撤诉来处理。
6.庭前调解(如未达成调解意见,另行开庭)。
7.开庭(开庭时记着拿证据原件)开庭的程序步骤:法官宣读法庭纪律、当事人权利义务;原告读起诉书;被告答辩;原告提交证据,发表意见,被告对证据提出质证意见;被告提交证据,发表意见,原告对证据提出质证意见;法官询问一些问题;双方辩论;双方最后总结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
三、发生拆迁纠纷后对赔偿金额不满意怎么办
实际中,对行政机关的拆迁补偿不满意的,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一般地,要在拆迁补偿作出之日起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可以至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来说,如果是跟开发商因拆迁补偿起纠纷的,那么便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赔偿纠纷。不过,即使是跟政府部门起的纠纷,也可以通过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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