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民政局的通知,2021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160元。其中,对城乡低保家庭中的16周岁,包含16周岁的以下未成年人,救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4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510元,对特困人员日常生活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510元,散居和集中供养为统一标准。主要用于特困人员在食品、衣着、居住(即水电煤等)方面的支出,医疗、丧葬、教育及生活照料等方面的支出不纳入上述标准范围内,享受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救济对象,其补助标准在原各类标准的基础上作适当调整,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的收入标准为:城乡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320元。家庭财产等其他标准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申请社会救助家庭中,有实际就业行为、月劳动收入、包括计时制劳动收入等的达到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人员,其本人的收入豁免标准为每人每月870元。
上海最低工资标准
1、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020元调整为2190元。下列项目不作为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2、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8元调整为19元。小时最低工资不包括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
第五条低保申请
低保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申请人也可以通过网上或者向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居(村)民委员会或他人代为提交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履行相应委托手续。
申请标准:
1.家庭月收入符合本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400元/人的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
2.家庭成员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必须满一年以上。
3.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
4.家庭人数为两人或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扶养关系。
全文97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