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债权转让后受让人是有优先受偿权的。
一、债权转让执行规定有哪些
债权转让的执行规定有:
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
3、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对转让人的抗辩。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二、民法典上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期限是多久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其具体规定是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而且根据最高院答复,建设工程优先权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
三、债权转让后可以直接起诉吗?
债权转让后,在满足起诉要件的条件下,受让人是可以起诉的。因为债权转让的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合同约定的原债权人因为债权转让行为丧失了债权人的债权,受让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请求权。1、受让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即受让人确实取得了债权请求权。因为未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故受让人想要起诉拿回欠款的,应当确认债务人已经实际收到了债权转让通知书;2、有明确的被告。即受让人明确知道债务人是谁;3、受让人有具体的诉讼请求、理由;当然,债权转让后,受让人需要确定债权是否在清偿期内,当债务已过清偿期而债务人未还款时,一般需要经过合理的催告期,债务人仍旧不还款的,方可诉至法院要求其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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