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有一天产检假,到怀孕第八个月的时候是可以享受两天的产检假,而九个月可以享受四天的产检假。请产检假需要的材料有产假预约的时间、产检记录、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等。
一、一个月有几天产检假
一个月有1天的产检假,到了怀孕第8个月时,可享受2天的产检假,怀孕9个月及以上时,享受4天的产检假,其中的2天算在预产假中。关于产检假的次数,没有统一规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请假。
二、请产检假需要什么材料
请产检假需要的材料有每次产检预约时间的复印件、供产检记录、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等资料。法律未作规定,由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具体规定。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三、未休的产检假可以补休吗
未休的产检假是否可以补休需要咨询单位的人事处,各个单位要求不同,有些可以有些不行。
产检假就是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就是说你产检的那天也得算你出勤了。公司不能扣钱。根据2012年4月14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该条文没有对产检次数进行限制,即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n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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