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于刑事处罚和不追究刑事责任有哪些
相较之下,不负刑事责任与免于刑事处罚存在显著差异。
首先,所谓负刑事责任,通常是针对特定年龄段人群、特定性质案件等特定条件,虽然涉及到犯罪行为,但并不承担法律规定的任何责任,亦无需接受法庭判决。
而免于刑事处罚的定义则更为具体,表示法庭对犯罪者宣判有罪,然而却免除了其实施刑罚的处罚。
换句话说,虽然两者均未采取刑事法律行动,但其中不负刑事责任更为宽泛,仅针对特殊情况下的犯罪行为,而免于刑事处罚则明确了构成犯罪且应受到刑罚处罚这一前提条件。
因此,在实际应用中,法官在处理这类问题时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判断。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二、免于刑事处罚的条件是什么
免刑事处罚的条件:
一是情节明显轻微,没有危害性,不属于犯罪;
二是追诉时效已过;
三是特赦免予处罚者;
四是依照刑法规定只采取申诉方式处理犯罪的,没有申诉或者撤回申诉;
五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六是其他法律规定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其他现行法律免除刑事责任的,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不予追究)。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免于刑事处罚和不追究刑事责任有哪些”,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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