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条的诉讼时效中断有什么法定事由
欠条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起诉、请求、承认。
1.起诉。起诉是指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
2.请求。请求是指权利人直接要求义务人履行的意思表示。对于请求的事实,权利人负有举证证明的责任。
3.承认。承认是指义务人向权利人承认权利存在并愿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承认原则上应由义务人本人或其有权代理人向权利人本人或代理人作出,对第三人所作的愿意履行义务的表示,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承认的行使,可以是直接承认权利存在,愿意履行义务,也可以是能够证明义务人所负义务的行为。
二、欠条诉讼时效三年何时开始
欠款诉讼时效三年从知道自己权利或者是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欠条诉讼需要请律师吗
有欠条起诉不一定需要请律师,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确定是否请律师,这并无强制性要求。
《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民事诉讼必须有律师,因此,在民事诉讼中,是可以不用请律师的。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是从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开始的,所以,只要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以后就是可以的。但是在一般情况下,律师比当事人更加精通法律,也更有经验,委托律师办理案件会更容易一些。因此,有欠条起诉不是一定要请律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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