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当事人如何申请适当增加或降低违约金。当违约金约定的过高或过低导致无法弥补损失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适当增加或降低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当违约金约定的过高或过低导致无法弥补损失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适当增加或降低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违 约 金 标 的 物 : 除 了 金 钱 , 还 可 以 约 定 其 他 财 产 吗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但是约定的违约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三十,超过部分不产生效力。同时,根据该法第五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因此,除了金钱,当事人还可以约定其他财产作为违约金的标的物。但是,约定的标的物应当与主合同的标的物具有同一性质,否则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违约金。
此外,当事人还可以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按照违约行为发生的时间、违约行为对对方造成的损失程度、当事人的违约行为程度等因素计算违约金。这些约定的具体实现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在合同中,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合理约定违约金,避免过高或过低的违约金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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