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导致的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事故导致的损害赔偿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医疗费用:
这部分的赔偿是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人身损害的治疗所需医疗费用来计算的。这些费用需要凭据支付,但同时也不能包括患者原有的疾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
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医疗事故的赔偿包括哪些方面?
医疗事故的赔偿包括哪些方面?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有权获得赔偿。具体包括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医疗纠纷产生的误工费、护理纠纷产生的护理费。同时,如果患者有其他损失,赔偿金额还应当包括赔偿请求人的损失部分。
医疗事故导致的损害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9个方面。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有权获得赔偿。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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