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昌权限内股权出质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总局令第32号)
第二条: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
第三条: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二、南昌权限内股权出质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予以批准的条件】
1.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
2.申请材料真实、质权合同合法有效、出质股权权能完整;
3.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不予批准的情形】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不予登记。
三、南昌权限内股权出质登记什么时间办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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