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出轨行为不构成重婚、同居,对离婚财分割产无直接影响。判定出轨行为有没有构成重婚、同居,是适用离婚损害赔偿的重要前提。重婚的情形包括,有配偶者与他人登记结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对于配偶方是否有权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一般先要认定出轨行为是否构成同居。然而,在法律上认定同居是比较严格的,要求双方建立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2、出轨并不导致少分财产。很多人误以为,出轨方严重损害夫妻感情,破坏家庭和谐,具有一定过错,在离婚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但是法律并未规定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所以,出轨并不必然导致少分财产的法律后果。在分割财产时法官或会适当地向配偶方倾斜,但这种幅度一般不会太大。
一、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
我国《民法典》规定:如一方有重婚的、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如小明与小红是夫妻,小明与婚外异性同居,小红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但如小明仅仅是通过微信或其他网络工具与其它异性发生暧昧行为、偶然或偶发性的有一
夜情的发生,这种情形是与法条中规定的“与她人同居”不相符的,法律规定的同居行为是指长期、持续、较稳定地共同居住,通俗的说法就是偶尔、次把次的出轨必然属于道德谴责的范畴,但不符合法定的能主张损害赔偿的条件。
原则上,在夫妻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一般都是均等的分割。当然,若有一方具有《民法典》规定的情形之一,如隐藏夫妻共同财产或者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这些属于法定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的情形。除此之外,就算夫妻因为一方具有法定过错行为导致离婚,此时也无法直接导致不分或少分财产。法律中规定的,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二、出轨财产怎么分配
如果能举证证明妻子有外遇,也就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妻子有过错,男方可以要求赔偿,财产分割时给女方不分或少分。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因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一方属于有过错,这里所说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丈夫有证据证明女方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女方给予一定的损害赔偿。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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