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由此可见,破坏军婚的,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对破坏军人婚姻情节一般的,军人本人不愿声张的,为避免扩大不良影响,可不作处理,但要制止其不法行为。对于破坏军人婚姻,造成军人家庭破裂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则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对现役军人的配偶,一般不定罪处罚,但对隐瞒事实真相,欺骗他人与之结婚的现役军人的配偶,在不妨碍军人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重婚罪处理
民法典中规定
《民法典》第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言外之意即:只要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履行了合理的提示说明义务,免责格式条款就具有法律效力。另一方面,《民法典》又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往往使法律适用者产生相互矛盾的感觉。在立法语言中准确表达合理免责格式条款与违规免责格式条款之间的区别,是正确理解和认定不同免责条款的法律效力,有效解决这二者之间表面冲突的有效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全文65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