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教师的税务问题
时间:2023-07-07 19:43:14 30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在职教师可以担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职教师只是享有不低于公务员的待遇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范畴内,国家公务员不可以在企业或者营利组织兼任职务。

我国《教师法》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没有规定教师不可以做股东。但不可以做公司法人或者公司的职员,不可以利用教师的权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利益。

我国从业教师的禁止行为:

1、禁止一切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任何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妄议国家大政方针、煽动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等言行。

2、禁止违反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违反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等行为。

3、禁止违规使用科研经费、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等行为。

4、禁止在职称评审、学位评定、考核奖惩、待遇贡献等活动中无中生有、捏造事实、提供虚假信息、恶意低毁他人等行为。

5、禁止在招生、考试(补考)、推优(评模)、入党(选班干)、奖(助)学金评定、保研(就业)等工作中弄虚作假、索要贿赂、收取好处等狗私舞弊行为。

6、禁止通过实体店或网络形式向学生及家长推销、推介商品牟利或从事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7、禁止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行为。

8、禁止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健身等休闲娱乐活动行为。

9、禁止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行为。

10、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父亲坐过牢孩子可以考教师编制吗?

可以报考,参加考试,但是考试通过后政审环节可能不通过。在报考时详细阅读报考要求。有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等等政审环节不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条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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