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合同订立后旅客的义务有:
1、支付规定的票价和行李运费;
2、依照规定乘坐指定的运输工具;
3、接受承运人对所带行李中的违禁品的检查并接受处理。
承运人的义务有:
1、告知义务;
2、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
3、救助义务;
4、安全运送。
双方权利与义务
1、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2、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3、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由双方确认应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为保密信息的内容。
因为经常会有人问,个人和个人签保密合同生效吗,以上是为您整理的有关个人与个人签署保密合同的有关事项,签订合同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需要我们谨慎处理,毕竟事关我们自己的亲身权益,一份合同的好坏会直接影响我们的利益,综上,个人和个人签定保密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第八百一十九条
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第八百二十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运输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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