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补偿款项的来源是什么
(1)直接从政府取得补偿金,也就是付款人为政府财政专户。这是最简单的情形,多见于由政府直接实施搬迁的情形。款项直接来源于政府本身就是该项动拆迁系政府主导的一项重要证据。在此类情况下,审计时应取得政府的搬迁通知、确定搬迁补偿款项金额的政府批文和银行进账单等证据,将实际收取的补偿款金额与政府批文核对一致,同时核实银行进账单上载明的付款人是否为财政专户。
(2)从动拆迁的具体实施者,例如专业动拆迁公司、政府办的开发公司或者被搬迁企业所在的企业集团(控股公司)获取补偿金。我们认为,在同时满足以下2项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将所收到的搬迁补偿款项视同为政府拨款:
①补偿款项的金额最终由政府确定并以批文形式明确,实际收到的补偿款项金额与政府批文一致。政府可以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对被拆迁的房屋、收回的土地使用权以及被搬迁企业因搬迁而需发生的其他增量费用和损失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确定需支付的补偿款项金额,但补偿款项金额的最终决定权应当在政府手中,最终以批文的形式加以明确。
在实务操作中可能会出现被搬迁企业与动拆迁的具体实施者谈判确定补偿金额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是由于政府拨给动拆迁的具体实施者一笔总的款项,但不确定其中每一户被搬迁企业和居民动迁户应获得的补偿份额。同时,动拆迁的具体实施者通过与被搬迁企业的谈判,意图尽量压低补偿金额,实际支付的补偿金额与其从政府收到的款项之间的差额就形成了动拆迁的具体实施者的利润。这种情况下被搬迁企业收到的补偿款不能视为政府拨款,不适用财企[2005]123号文件的规定。
二、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款怎么计算
拆迁补偿金额=宅基地面积*每平补偿单价+农民房屋估价+安置费+附着物+建筑物
另外国家禁止以下三种拆迁行为:
1、强拆暴拆等行为被禁止;
2、农村拆迁必须发布相应的拆迁文件,文件中涵盖拆迁的费用补偿,拆迁事件,以及农民的迁移事件等等;
3、禁止先拆迁后补偿的行为。
三、房屋拆迁补偿款纠纷如何处理
1、行政裁决
国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行政或司法强制
(1)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
(2)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
3、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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