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分析
按照公司法设定的公司治理架构,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层面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长是董事会的组织者、代表人;
总经理(公司法的用语是经理,民众的习惯用语为总经理,本文使用总经理一语,取公司法经理之意)是公司经营的组织实施者、执行者。
法定代表人是依法对外代表公司的人,其法律意义上的言、行,均可被视为公司的言行。
这个公司的代表者由谁担当,是公司决策层的代表人董事长,还是执行层的掌舵者总经理,是个让立法者很纠结的事情,最终公司法决定将选择权交给股东。
从实务角度分析,法定代表人的重要意义在于:通过印章使用、文件签署控制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公司开展业务。
股东在决定法定代表人的选任时,一般要权衡以下因素:
◆信任与制衡
从权力位阶上看,董事长高于总经理,当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赋予董事长时,董事长的实际权力大增;
当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赋予总经理时,由于公司的经营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同时又能对外代表公司,故总经理的实际权力大幅膨胀,且存在架空董事会、董事长的可能。
如何在董事长、总经理身上分配公司经营管理的掌控权,需股东综合考量。
◆公司控制权之争
对公司运营的参与、控制程度,是每个股东十分重视也应该重视的问题。
从实务角度看,决定公司控制权的因素有:公司法定代表人,董、监、高的构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管理,财务资料的掌控等等。
其中,法定代表人及印章对控制权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当一方股东提名董事长人选,另一方股东推荐总经理人选时,法定代表人由谁担任,财务负责人由谁提名,对公司控制力将直接产生重大影响。
◆董事长、总经理的身份特征
当董事长为股东推选,总经理为社会招聘的职业经理人时,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宜由总经理担任。
当董事长、总经理一方不符合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条件时(例如被工商局列入禁止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黑名单),只能由另一方担任。
操作建议
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担任,落实到职位层面,不落实到自然人,以免人员变动导致公司章程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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