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阅购房证明有必要由自己提出申请。
(二)假如是网签购房合同的,购房者应带着购房合同和有用身份证件,前往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申请。
(三)购房者名下有与爸爸妈妈一起购买住宅的,申请时应出具户籍证明等有关材料。
(四)购房者以拍卖等别的方法购房的,凭有关购房证明文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申请。
(五)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必须要完整,而且要照实申报有关状况,假如有虚报、瞒报的状况,应承当有关职责。
一、购房证明有效期是多久
(一)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高级职称(含副高级和正高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如提供与在宁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则购房时不需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
(二)因赠与取得不动产的,按住房限购政策执行,也就是说,赠与也要开购房证明;
(三)因司法判决、司法调解取得不动产的,不执行限购政策;因司法拍卖取得不动产的,按住房限购政策执行,购房者需具有购房资格;
(四)因征收采取货币化安置而再次购房的,在购买被征收房屋套数或面积及以下住房时,不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五)新开购房证明有限期调整为180天,原已开具90天有效期的购房证明到期后,无需重开,自动延期到180天。2017年7月17日实行,但180天到期后仍需带齐材料和原购房证明,重新开具。
二、购房资格证明去哪里开
(一)首先,购房者应准备好身份证和户口本等有关的材料,前往房子所在不动产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手续。
(二)购房者抵达房产交易中心后,需要查询窗口收取《开具新购住宅证明申请表》,而且认真填写申请表上的内容,填写完毕后将申请表和材料递交给有关工作人员。
(三)工作人员会将购房者的申请信息输入到系统中,并且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后,如没有其他问题,便可确定。
(四)经工作人员审阅,假如购房者的有关信息无误,而且契合相应条件,工作人员便会给购房者开具购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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