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办理条件
时间:2023-02-21 14:43:00 6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贷款条件:

1、借款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必须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缴存时间达6个月以上。欠缴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的职工不能申请贷款。

2、职工的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购房的,可以职工本人或配偶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

3、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的开发公司须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

4、借款申请人须与开发公司签订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且购房合同签定备案时间未超过2年;所购房屋性质为住宅。

5、借款申请人须提供购房合同总价款30%以上首付款发票或收据(购买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住房的,提供20%以上的首付款发票或收据)。所购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提供60%的首付款证明。

6、开发公司愿为借款申请人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

7、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已办理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不得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所购房屋为第三套及以上住宅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材料:

1、房产局监证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附复印件);

2、首付款发票或收据原件(附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附复印件);

4、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附复印件);

5、夫妻双方经济收入证明;

6、结婚证或婚姻证明原件(附复印件);

7、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现有住房情况证明。

可贷金额、期限及利率:

1、贷款金额按下述条件中的最低数取值。

(1)月还款额不高于借款人夫妻双方月收入的50%。

(2)不超过购房合同总价款的70%,购买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住房的,不超过80%。所购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合同总价款的40%。

(3)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35万元。

2、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5年,贷款年限可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3、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所购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利率的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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