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从7月1日起,逾三千万的事业编制人员将开始参加社会保险。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后,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机制也发生了变化,主要分为两类:
一是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之前退休的,这类人是不需要重新缴纳养老保险的;
二是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出台之后还在职人员,这类人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员工条例进行缴纳养老保险金。简单说就是,条例施行后在职员工要缴纳养老保险,已经退休的不用缴纳。
总而言之,对于退休的改革势在必行但不能“单兵突进”。这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与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劳动就业政策等紧密联系,力争做到同步改革,达到预期目标。在事业单位当中,因各个岗位性质存在差异,势必会有一些岗位比较辛苦,提前退休无可厚非;有一些岗位会相对轻松一些,延迟退休继续创造价值也是一种可行的选择。目前,有关事业单位职工提前退休的政策,还是存在很多争议的。具体该如何实行还是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定才行!
一、以前养老保险视为已交
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开始交养老金。有规定之前视同缴费年限,既然已经是视同缴费年限,是不需要补交养老金的。但这只限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如果是差额拨款或至少制止的事业单位的,还是需要补交养老保险金的。如果以前属于不强制参加企业社保、退休后公费养老,领取退休工资的事业单位,2014年10月起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之前按你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在编人员)视同缴纳,虽然没交,但视同已经交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1195218 1万定金双倍返还是多少 法律知识
定金的双倍返还首先要看定金占合同总标的额占多少,1万定金要是占合同标的额不超过百分之二十,双倍返还就是2万,若超过百分之二十那么就只能按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来收取。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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