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的概念及其区别。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明确了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而劳务派遣合同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派遣公司与接收单位签订的合同为准,而劳动者已经与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不需要再与接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它明确了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劳务派遣合同是指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劳务派遣人员与接收单位属于普通民事合同关系(劳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派遣公司与接收单位签订的合同为准。劳动者已经与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经属于派遣公司的员工,不需要也不应该与接收单位再签订劳动合同。
劳 务 派 遣 员 工 离 职 如 何 办 理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后,与用工单位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员工离职,用工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根据规定,劳务派遣员工离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工单位,并办理相关手续。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也明确规定了劳务派遣员工离职的相关规定。如果用工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并在用工单位内予以公告。如果劳动者离职给用工单位造成损失,则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劳务派遣员工离职时,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工单位,并办理相关手续。如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并在用工单位内予以公告。如劳动者离职给用工单位造成损失,则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虽然都是劳动关系,但它们的法律规定和适用范围不同。在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员工与接收单位属于普通民事合同关系,而不是劳动合同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后,与用工单位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员工离职,用工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如果用工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并在用工单位内予以公告。如果劳动者离职给用工单位造成损失,则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劳务派遣员工离职时,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工单位,并办理相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全文1.5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