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属于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为六个月,不包括鉴定和公告期限。一方不服判决上诉的,二审期限为三个月。如果发回重审,一审按普通程序重审,二审期限仍为三个月。对于房地产纠纷,如果双方订立的仲裁条款无效,或者双方明确约定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的专属管辖规定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我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在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发现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房产纠纷打官司需要注意什么
房产纠纷打官司的程序如下:首先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进行受理立案,立案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规定期限内答辩,法院安排开庭审理,法院作出判决。要注意以下事项: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当事人在提起房产诉讼时,须在法律规定的3年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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