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社保停缴劳动关系怎么解除?
用人单位停缴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解除劳动关系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1、已加盖申请解聘备案单位公章的《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登记表》
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
3、职工个人档案
4、个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个人档案内应存有签署单位意见的《辞职信》,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要单位加盖公章。
5、不办理失业金的,外地户口不需要现场备案。
三、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办?
劳动关系解除后劳动者应该向用人单位索取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然后再到当地劳动就业部门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救济金,接受再就业服务;在失业期间根据个人经济情况既可以暂停缴纳社会保险,也可以到社保部门申请办理灵活就业或自谋职业人员个人缴费;若重新找到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将失业证交给单位,由单位去劳动就业部门办理录用登记、到社保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
如果单位不给予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书面证明的,属于违法行为,将导致劳动者不能正常登记失业和再就业,今后也不能接续办理社会保险;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赔偿。
肯定在正常情况下,劳动关系的解除是需要提前一个月就向公司递交辞职报告的,但是劳动合同法第38条当中也明确的规定了,用人单位无故不交社保或者无故停交社保的,这种做法都已经侵犯到了职工的权益,所以,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也不需要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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