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抗辩是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诉讼时效抗辩适用的范围有只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即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所谓债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房屋过户是否适用抗辩诉讼时效
房屋过户是不适用抗辩诉讼时效。房屋物权登记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所以房屋过户产生纠纷起诉的,义务人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根据《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全文49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