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公证必须继承人都在场吗
遗嘱公证不需要所有法定继承人到场。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不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遗嘱是由立遗嘱人对属自己所有的财产在自己身故后如何处理,如何进行继承的一种财产处理,属于行使对自己财产的法定处分权,在法律上属于单方行为,在立遗嘱时不需要经过所有法定继承人同意,进行遗嘱公证时,只要立遗嘱人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就有效。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遗嘱公证如何办理
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一)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材料最好一次带齐;
(二)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三)遗嘱书;
(四)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基本上就上述材料在公正机关需要的情况下您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材料。
三、办理公证遗嘱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二)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三)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四)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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