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权人有权将其享有的权利进行流转或转让,同时,债务人为维护自身利益,亦能对其承担的责任义务进行变更或支配。
在此过程中,该处置行为需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和实施,且需在保证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进行。
此外,债权人告知受让方此项权益变动,或是债务人口头同意由第三方代替其履行相关义务,均可使转让行为有效生成。
2.然而,当权利及相关的义务进行流转或迁移时,如涉及到对外贸易投资相关企业的合同又或者是其他需要政府批准或注册登记的情况,便必须遵循特定程序进行处理。
例如:
在外资投资企业合同、国内外合作经营合同以及中外合作勘探开发海洋石油合同等诸多复杂的商业领域,都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
3.从法律层面来看,任何法律及行政法规都明确要求,若权益变更或义务消灭需要进行政府审批或注册登记,相应当事人应严格遵守并执行这一规定。
举例来说,若相关部门未能有效地落实相关审批或注册工作,所引发的后果便是债权人转让权益或迁移义务的行为被视为无效。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全文4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