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和辞职有什么区别
时间:2023-03-09 11:51:34 47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解除劳动合同与辞职和自动离职的区别:1.运用主体不同。辞职、自动离职(又称自离职)是指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之后,也就是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行为。2.运用主体不同。辞职、自动离职(又称擅自离职)是指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之后,也就是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行为。3..适用原因的性质不同。解除劳动合同适用的原因是双重性质的,既有惩罚性的,又有非惩罚性的。而辞职不具有惩罚性,自动离职往往是一种违法行为。

一、职工擅自离职有什么法律责任

擅自离职会有以下法律后果:

1、职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均属无故旷工行为,发生争议以自动离职处理;

2、职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

3、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损失,包括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及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4、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员工擅自离职处理方法如下:

1、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通知书,限定员工在指定是时间内回公司上班,并提出如限期内不上班的处理措施;

2、用人单位应当将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宜公开,并以书面形式送达离职通知书给员工,通知其前来办理交接工作以及离职手续。

二、离职的一般程序如下:

1、提前1个月提交辞职请求;

2、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

3、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

4、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综上所述,擅自离职会有的法律后果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二、离职手续不办直接走的后果

离职手续不办直接走即自动离职,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

用人单位对擅自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按照国家规定,自动离职的劳动者不享受任何待遇(企业将有权停止继续缴纳自离职工的社保及公积金)。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双方有培训协议,则需要履行劳动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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