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是否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购买人寿保险
时间:2023-05-02 17:23:10 26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保险人的定义,又称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根据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投保。成为投保人的条件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第二,投保人的条件。投保人是任何保险合同不可缺少的当事人之一。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投保人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投保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否则保险合同将不具有法律效力;被保险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即法律承认的利益。否则,被保险人不能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无效;投保人应当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无论投保人是为自己的利益还是为他人的利益订立保险合同,都应当承担该义务支付保险费。《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就保险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第三,投保权。2。要求保险公司降低保险费。当保险财产的危险程度明显降低时,保险公司应当减少保险费,并按日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3。在分期寿险合同中,投保人超过60日不缴纳续保费的,合同效力中止。但自合同终止之日起两年内,申请人有权要求恢复合同。

4。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有下列义务:

1。保险费是投保人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的作为保险人承担赔偿和给付责任的价款的费用。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承担保险责任。

财产保险费一般在合同成立后一次性支付,也可经双方特别约定分期支付。投保人未按约定支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可以起诉要求支付,也可以通知被保险人解除合同,人身保险费也可以协商分期支付。保险人不得起诉投保人要求支付人寿保险费。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可以询问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情况,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一)风险增加的通知义务,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风险程度增加,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保险标的风险增加造成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责任。(2)事故通知义务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的义务?。其意义在于能够使保险人迅速调查取证,采取适当的方法,防止损失扩大,为保险金的赔偿和给付做好准备。及时通知的义务。4提供证据和信息的义务。5。因自己的违法行为而获得赔偿或返还赔偿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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