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是计算生命的价值。”“生命价值法则”是根据一个人的生命价值来考虑应该购买多少保险。该法可分为三个步骤:估计被保险人今后的年平均收入;确定退休年龄;从年收入中扣除各种税费、保险费、生活费等费用。据此计算,可以得出被保险人的生命价值。第二步是考虑家庭需要。在计算了生命的价值之后,我们还应该考虑家庭的需要。这一规定考虑到了事故发生时,近亲可以保障的生活储备总量。计算方法是从最近亲属所需的生活费、教育费、赡养费、外债、丧葬费等中扣除现有资产,以收入差距作为保险金额的粗略估算依据。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保险人能够从自己的人身保险和企业中获得一定的保险保障,这些保障应在最终确定保险金额时适当扣除。我有家庭成员需要我的支持,我没有足够的钱在不久的将来预防事故、疾病和死亡。
2。现在我想投资一些高风险、高效益的项目。我会拿出一小笔钱买保险,以抵消突发疾病和意外事故的一些风险。
3。我没有理财的能力。我手里有钱就增值不了,我也不想担心。
4。我需要用强制储蓄的方法来保护我的养老金。这笔钱很容易花在我手里,我留不住了。当然,可能还有很多其他原因,比如避税、给家人心理安慰等等。例如,2003年的保险大事记中,有一笔由**寿险公司南京分公司为客户写的“千里马养老保险(分红型)B基金”,保险金额1000万元,客户缴纳的保费高达955万元。”这应该是典型的避税行为,对吧
全文57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