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民事案件时如何决定回避申请人
1.法院院长决定:审判人员、法院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回避。
2.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
3.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二、法院回避申请书怎么写
向法院申请回避的,需要写回避申请书。
回避申请书的书写格式是:
1.首部部分写明标题、申请人、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写明请求回避的事项、事实和理由;
3.尾部写明受理法院;
4.最后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并写明日期。
三、回避的种类有哪些
回避分为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三种。
1.自行回避,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在诉讼过程中遇有法定回避情形时,主动要求退出刑事诉讼活动。
2.申请回避,是指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具有法定回避情形,而向他们所在的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
3.指令回避,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遇有法定的回避情形而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组织或行政负责人有权作出决定,令其退出诉讼活动。指令回避是回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的必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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