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不当行为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行为;
而若其严重程度足以危害社会,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其中,“串通投标罪”是指在招投标活动中,投标方互相串通,以不正当手段操纵投标价格,以此来侵害招标者或其他投标者的利益;
或是投标方与招标机构勾结,以不公正手段损害国家、公众以及法人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