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6月29日改正后的著作权法施行,韩国著作权审查调整委员会,于87年设立以后一直努力保护著作权,维护公证的利用环境。该委员会于本月29日,随着新的著作权法的施行而改称为“著作权委员会”,其地位有很大的提高。
随着数字化环境的发展,著作权委员会除了已有的审查调整功能以外,还增加了与著作物利用秩序的确立相关的业务,即职能范围有所扩张。改为著作权委员会以后,一直以来执行的正式、非正式的职能都有了明文的规定。除了过去的纷争调整业务以外,还增加了有关著作权侵害的鉴定、著作权等的利用秩序的确立、公证的利用秩序的维护,著作权的保护的国际协助、著作权研究教育宣传,著作权政策的协助确立等职能。
特别是为了协助技术保护措施、权利管理情报的政策的确立,以及著作权情报管理系统的确立和运营,在著作权委员会内部设立了“著作权情报中心”,执行著作权的赋予、认证等职能。
著作委员会于6月29日(星期五),下午3点,在文化观光部、国内11个信托管理机构的负责人等各界贵宾的参与下,举行盛大的挂牌仪式,向众人告知其已成为执行有关著作权全方位业务的专门负责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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