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合同未签订可以先开工实施吗
具体情况仍需视实际情况而定,部分场景下确实存在未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便开始动工的现象。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未能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仍先行开工的案例主要包括如下几种情况:首先是需要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的项目,即使尚未收到中标通知书,也有可能在没有签订正式施工合同的前提下,相关施工队伍便已入场展开施工作业;其次是承包商与业主已经达成初步的意向协议,但并未签署正式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亦已开工建设。
在此种情况下,承包商通常会在施工前完成施工现场围栏及临时设施的搭建等准备事项,甚至部分承包商在筹备工作完成之后,便直接进入到工程的实施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施工合同就是总承包合同吗
总承包合同与施工合同并非同义词汇。
总承包合同乃是指在建设过程中,发包方将整个施工项目授予具备施工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而由该施工总承包企业独立负责承接和完成施工任务的约定条款的法律文书。
相较之下,施工合同则是指承包方按照约定要求进行工程建设施工活动,而发包方需根据承包合同内容向承包方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文本。
值得一提的是,施工总承包合同所涉及的标的物通常为规模较大且涉及众多专业领域的工程项目,此项工程包括了不同专业类型的若干子项目。
在此背景下,具备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才能与甲方达成总承包合同的合作关系,接着再将工程项目按照各个相对应的施工资质再次进行分包,以便于全面推进施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n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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