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权代理,是指代理人虽然享有代理权,但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却超越了代理权的范围。第一,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具有一定的代理权限。第二,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具有一定的代理权限。
一、概述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区别
(一)法律释义不同: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包括根本未经授权的代理,超越代理权的代理及代理权已终止的代理,广义无权代理包括表见代理,此处采狭义。表见代理是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基于此项信赖与无权代理人进行交易,由此造成的法律效果强行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
(二)行为的构成要件不同:1、无权代理.(1)行为人所实施的法律行为符合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即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意思表示;(2)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即属于自始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三种情况。
二、委托代表人法律责任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所以只要代理人没有超出代理权限,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三、内层代理的表见是什么意思?
所谓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没有代理权,但是实施了代理行为,使得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进而与其实施了民事法律行为,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就是产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效力。
虽然本质上是无权代理,但是发生有权代理的效果。实践中也有可能表现代理人超越代理权实施代理行为、代理权终止后仍然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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